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险还是购买雇主责任险?_东莞市江西九江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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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险还是购买雇主责任险?

时间:2021-04-09 | 栏目:法律知识分享 | 点击:

      现在很多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伤、医疗、养老、失业和生育险),原因也是各异,有的是用人单位愿意但因员工不愿负担个人缴费而未参加社会保险,也有的是因为用人单位为了节约成本而未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大多数用人单位选择购买商业保险替代工伤保险来降低风险。

      本人所了解的大多数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商业险选择意外伤害险,从替代工伤保险功能的角度来看,这是错误的,意外伤害险被保险人是员工,受益人是员工或员工近亲属,用人单位不能成为受益人,发生工伤后,是员工或员工近亲属获得保险金,而不是用人单位获得保险金,用人单位并不因给员工购买了意外伤害险而免除未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所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员工有权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因此,建议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雇主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是用人单位,以用人单位对员工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员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可要求保险公司直接向员工赔偿保险金,或用人单位垫付后,再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当然,用人单位在购买雇主责任险时要注意雇主责任险的免责条款及其他的特别约定。


法律依据:

1、《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2、《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3、《保险法》第六十五条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周国平律师:137131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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