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7-02 | 栏目:东莞政策 | 点击:次
各镇(街道)工商联(商会),团体会员:
为做好市工商联(总商会)换届工作,吸纳更多优秀的、有代表性的民营经济人士加入市工商联(总商会)。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见附件1),现请你单位推荐本领域的优秀民营企业家、优秀商协会负责人作为民营经济代表人人选。请各镇(街道)工商联(商会)推荐不少于30名人选,各团体会员单位推荐不少于15名人选,并于7月6日前将回执的电子版(见附件2)报送至市工商联会员部邮箱hyb@dggsl.org.
附件:1.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条件
东莞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