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江西九江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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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下午,“以法兴企”文化沙龙第31期《民法典》答疑活动在塘厦镇举行。活动由省法学会牵头主办,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塘厦镇委政法办等承办。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郭向阳,市法学会会长邓志广等出席活动。我会理事黄福财、桂乃平代表商会出席活动。
活动由省法学会副会长何广平主持,与会人员观看了“以法兴企兴广东”宣传短片,现场有9家企业代表提出了《民法典》中与企业息息相关的问题,有关法律专家给予了答疑。
《民法典》是新中国历史上首个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高票表决通过。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基础性法律、民事领域的基本法、市场经济的基本法、行政执法和司法的基本遵循。
《民法典》的指导思想、编纂程序、体例结构和内容均体现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我国《民法典》编纂体例有三大创新,即人格权独立成编、侵权责任独立成编以及合同编通则发挥债法总则的功能。格权方面,人格权编的10项具体人格权与一般人格权构建了完整的人格权体系,并且强化了对生命、健康和身体的优先保护。《民法典》人格权保护在网络信息时代所面临的各种挑战,解决了实践中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
郭向阳表示,东莞凭借地理区位、产业配套、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将借助“以法兴企”文化沙龙这一大型法治宣传服务和政企互动交流活动平台,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积极为各位企业家答疑解惑,进一步增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接下来,东莞要以《民法典》实施为契机,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要充分发挥法学会特色优势,依法保障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要凝聚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大合力,全力创建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